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干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球墨铸铁管及附件采购(项目编号:法正政采字【2021】57号)变更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30 14:29 浏览次数: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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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地:江西省吉安市
所属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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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法正政采字【2021】5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干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球墨铸铁管及附件采购
公告日期: 2021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开标时间、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00;
现变更为:因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搬迁至新干县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新干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2楼),故现将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00。
更正内容2:原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中“⑤采购单位自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到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转手续(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及时通知采购单位),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退转手续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其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被退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中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中标单位须在成交后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至采购单位指定的账户上,进账单应注明“新干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便民服务中心十字路口红绿灯和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建设项目A包”字样。交款单上必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交款”。
现变更为:⑤采购单位自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转手续(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及时通知采购单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退转手续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其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被退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中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缴纳至采购单位指定的账户上,进账单应注明“法正政采字【2021】57号履约保证金”字样。交款单上必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交款。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干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新干县金川南大道80号
联系方式:0796-2685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安市青原区梅苑小区D16栋
联系方式: 0796-8331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3317961579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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