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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根河园林景观设施维护改造和绿化工程2020年根河园林景观设施维护改造和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16 14:15 浏览次数: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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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属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所属行业:市政

  • 项目类型: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0 年根河园林景观设施维护改造和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1507000733005006001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0 年根河园林景观设施维护改造和绿化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华誉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5641 万元,质量: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华誉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罗海添工程师 证书编号:

 

2170818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华誉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招标人名称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项目名称和编号

S15070007330050060012020 年根河园林景观设施维护改造和绿化工程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S15070007330050060010012020 年根河园林景观设施维护改造和绿化工程


开标时间

 

2020-10-15 09:30:00

 

开标地点

 

根河开标二室公示期

2020  10  16 日至 2020  10  21 日止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华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995641.00

 

工期(交货期)

 

30 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罗海添 风景园林工程师 证书编号:21708185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质量员:李敏 证书编号 41171090000619;施工员:李玉成 证书编号 H41141040000007;安全员:范凤旗 证书编号 H41170010000108;材料员:薛垒 证书编号 41171110000083;资料员:庞海明 证书编号 4116114050002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

呼伦贝尔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993699.00

 

工期(交货期)

 

30 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李健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蒙 115192000075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施工员:孙洪波 证书编号 1520171040310058;安全员:李东 证书编号 1520181160310063; 质量员:朱婷 证书编号 1520171090310061;材料员:贾志新 证书编号 152017111031008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

四川安佳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997988.00

 

工期(交货期)

 

30 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陈伟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川 251101026588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施工员:黄雪花 证书编号 51171040000399;质量员:杨明伟 证书编号 5118109010024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招标人电子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地址: 根河市双拥街南民族小学对面 地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呼伦办鑫海都市绿洲 1  21 

联系人: 孔祥富 联系人: 石长鸿电话: 15149227777 电话: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人: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址:根河市双拥街南民族小学对 人:毕思波

话:138470356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 址: 山东省菏泽市数码大厦 5 

人: 韩雪

 

话: 18647030223

 

电子邮件: 3624458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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